《化学综合平台仪器开放使用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版)

为充分发挥平台仪器设备的作用,并保证所有仪器正常有效地长期使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范围

根据仪器自身的特点和使用情况,仅在平台部分仪器或仪器部分功能的使用上实行开放。

(二)仪器操作人员范围

仪器管理员及院内所有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上机操作资格的用户

)仪器开放使用要求

第一条 需要经常使用平台开放使用仪器进行测试工作的优德88师生均可通过平台网站进行培训报名,经过平台仪器管理人员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获得该仪器的上机操作资格。上机操作资格的有效期从考核合格之日算起,原则上为一学期,超过有效期后需经过仪器管理员复核后方可继续上机操作仪器。

第二条 仪器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须验明仪器状态,清点辅助设备和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测试样品必须在仪器测试范围内,禁止测试不符合仪器测试要求的样品;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一切操作;测试结束后将公用用具和药品归放原处便于下一位用户使用,整理清洁使用过的实验桌台面,并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测试时间、测试内容和仪器状况等。

第三条 仪器测试过程中若出现不明情况,不得自行盲目乱动,须立即与仪器管理员联系。

第四条 上机测试用户不得为外单位分析测试样品。

第五条 仪器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时对实验室、仪器、辅助器具等负有安全责任,在仪器工作时不得离开测试现场,不得擅自将仪器转交给他人,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仪器室。

第六条 若上机用户因不遵守仪器管理员培训时讲授的操作规程而导致仪器不能正常使用,该上机用户须按照《化学综合平台测试用户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发布日期

本办法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发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