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综合平台仪器运行与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平台仪器在校内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仪器使用效率和测试服务质量,确保仪器测试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根据《优德88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268号)、《优德88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4]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平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台所有经学校审批获准收费立项的仪器。

第二章 运行与共享管理

第三条 按照《优德88实验室技术安全实施条例》的要求,规范仪器安全使用的培训、检查、监督等工作,要在仪器室明显位置公示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条 仪器安排仪器管理技术人员,该人员为仪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具备独立操作仪器的能力,在仪器的日常使用中做到定期维护、及时处理仪器故障。仪器逐台建立技术档案,保护好仪器设备信息资料,按要求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第五条 仪器完成验收后及时向学校进行仪器收费立项申请,经学校审批获准后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仪器测试费收取。仪器测试服务须在仪器测试范围内,禁止测试不符合仪器要求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样品。

第六条  仪器开放测试服务时在优德88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填写并对外公布仪器基本参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并通过该管理平台向用户提供测试预约和测试费收取服务。

第七条 仪器测试服务分为用户上机自主预约测试和送样预约仪器管理人员测试两种方式。

第八条 用户上机自主预约测试方式是经过培训考核具有上机操作资格的用户自行预约并完成样品测试。上机自主预约用户为通过培训考核的优德88师生。根据仪器自身的特点和使用情况,上机自主预约测试服务仅在平台部分仪器或仪器部分功能的使用上开放。

第九条 送样预约仪器管理人员测试方式是用户在平台预约送样测试,由仪器管理人员完成样品测试。送样预约用户为优德88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网站注册的所有用户。

第十条 仪器按照“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满足优德88师生对仪器测试需求的基础上向院外单位和个人开放共享服务。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优德88化学综合平台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101日起施行。